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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身会所发“告爱国同胞书” 居民被吓到

时间:2014-05-15   来源:健美网  作者:www.muscles.com.cn

本报讯 “咦,家门口咋有封《告爱国同胞书》急件呢?”近日,许多榆林市民都反映,收到一封《告爱国同胞书》急件,起初吓了一跳,看了以后才知道,这是一健身会所的宣传广告。

11日上午,家住陕西榆林榆阳区南门口安置小区的王先生打开自家房门,看见门缝里有封急件,上写《告爱国同胞书》,王先生说,起初自己没留意,当下楼后发现自己车前挡风玻璃上也放着一模一样的急件。四下一看,发现周围车上都放着同样的急件。“当时吃了一惊,越想越害怕!”王先生说,自己赶紧打开一看,却哭笑不得,原来这是一家健身会所的宣传广告。

记者了解到,榆林城区大街小巷都收到过这样的急件,多数市民都觉得这样做,易引发恐慌。“健身广告就宣传健身方面的内容,还弄个《告爱国同胞书》,搞得社会不安嘛!”市民杨女士说,自己也吓了一跳,真的很气愤。

随后,记者打开一封《告爱国同胞书》,里面有2张宣传单,其中一张黑白宣传单标题是《钓鱼岛是中国的》,上半部分内容是关于钓鱼岛问题,下半部分却是该健身会所的介绍,以及办优惠卡详细信息。

11日下午,记者在该健身会所综合部办公室看到,办公桌上堆放着约20厘米厚的“钓鱼岛是中国的”宣传单,一个角落堆放着许多黄色信封,信封正面写着:急件《告爱国同胞书》。“我们是从10日开始发放的,具体情况我也不清楚。”该办公室工作人员说。

随后,记者拨打该宣传单上联系电话,该健身会所工作人员侯某称:“把钓鱼岛问题与广告宣传放在一起,是为了让更多的市民锻炼身体,只有身体强健,才能更好地为祖国效力。”

对此,榆阳区工商管理局商标广告股股长张芳告诉记者,根据《印刷品广告管理办法》第四、五条相关规定,印刷品广告不得含有新闻报道等其他非广告信息内容。“该宣传单既涉及钓鱼岛问题,又有该健身会所宣传内容,属于违法行为。”张芳说。

张芳表示,印刷品广告需要在工商部门备案,广告内容审核过后,才可以发放宣传单。“该健身会所并没有在工商部门备案。大量发放此类广告,会引起市民恐慌,造成社会不安。”张芳表示会尽快调查此事,如果情况属实,将收缴健身会所发放的宣传单,并作出相应的罚款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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