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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美冠军熊明杀人碎尸 一审被判死刑

时间:2014-07-22   来源:健美网  作者:www.muscles.com.cn

 

熊明(右)、陈亚伦法庭受审

  为了几千元钱,昔日的“健美冠军”和他的徒弟竟铤而走险,绑票杀人碎尸。11月22日,重庆市五中院对这起抢劫、杀人案作出一审宣判:熊明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其同伙陈亚伦被判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案情回顾

  南充两健身教练制造惊天血案

  今年50岁的熊明是南充健美界的知名人士,原是南充市杂技团演员的他,从1982年开始练健美。

  1986年,他第一次参加比赛就获得了四川省健美锦标赛冠军。此后10多年,他频频亮相全国和四川省的各种健美大赛,共拿了40多个冠军,多次获得四川省“健美先生”称号。

  昨(24)日,记者从重庆警方了解到,熊明和他的徒弟陈亚伦犯下的惊天血案,让人触目惊心,不可思议。

  熊明和徒弟陈亚伦都是南充市顺庆区人。1998年,熊明从南充到重庆当健美教练,后来又做起了健身器材生意,在重庆南坪区四公里租了一间库房。

  去年12月底,熊明在大街上遇到27岁的女保险推销员小霞。今年1月15日,熊明给小霞打去电话,谎称:“要买保险,具体情况到四公里办公室谈。”

  熊明将小霞骗到健身器材库房,陈亚伦冲上去将小霞脖子卡住,并往库房里面的小屋拖。陈亚伦把小霞的皮包翻了出来,里面有几张银行卡和2000多元钱现金。“马上给你朋友打电话,先汇5万元钱过来。”陈亚伦凶神恶煞地对小霞说。

  小霞打了三四个电话向朋友借钱,直到一个朋友答应马上汇6000元到小霞银行卡上。

  随后,两人将小霞卡死并碎尸。两人开车来到重庆南岸区福利社一家银行的自动柜员机上,分3次将小霞卡上的6000元钱取走。

  次日下午,两人把死者的尸骨丢到重庆南山的一个荒沟里,两三天后又将头颅丢进长江。

  小霞失踪杳无音信,家人打听到小霞失踪前曾给朋友打过电话借钱,他们也通过银行取款记录发现,朋友汇在小霞账户上的6000元钱被人分3次取走。因此,家人怀疑小霞被人绑架,于是,他们向警方报了案。两天后,警方将熊明和陈亚伦抓获。

  法庭受审

  南充健美圈朋友前往旁听

  今年9月7日,震惊全国的熊明、陈亚伦一案在重庆开庭审理。这天一大早,熊明昔日南充健美圈中的朋友、同事,专程前往重庆旁听。

  “当时,熊明的神情很颓废,精神也大不如从前了。平头,穿了一件红色的马甲,戴着手铐和脚镣,进入法庭和离开法庭时,他都看了我们一眼。”南充市伊莲国际健身俱乐部教练、南充健美冠军李隆兵告诉记者,熊明曾3次向被害人小霞的父母鞠躬道歉,连说“对不起”,并表示“希望两家人放下仇恨成亲戚”。

  被害人小霞的家属向熊明、陈亚伦提出了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赡养费、精神抚慰金等民事赔偿高达167万余元。

  “昔日的师徒,为了保住自己的性命,在法庭上翻了脸,都指对方才是主犯。”据参加旁听的李隆兵透露,法庭上,对抢劫、杀人的指控,熊明和陈亚伦都表示认可,他们的犯罪动机就是为了找点过年钱。但2人都争当从犯。

  熊明称,是陈亚伦邀约他去的。陈亚伦却说是受熊的邀约,并且他没有参与碎尸。两人都没有明确向法庭提出要求轻判。但熊明称,他在看守所关押期间,成功制止了两次犯罪嫌疑人的自杀事件,有立功行为。陈亚伦也称,他提供了一个重庆人在外地抢劫作案的线索。

  罪有应得

  熊明一审被判死刑

  11月22日,重庆市五中院审理后认为,熊明、陈亚伦采用暴力方式抢劫他人财物,致1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了抢劫罪、故意杀人罪,且作案手段极其残忍、影响极其恶劣、后果特别严重,决定予以严惩。鉴于陈亚伦在审讯期间,有检举另案立功的表现,于是,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抢劫罪、故意杀人罪,数罪并罚,决定判处熊明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处陈亚伦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法院也对此案的民事赔偿作出了一审判决:判由熊明、陈亚伦分别赔偿死者家属丧葬费、交通费等数万元。本案宣判后,死者家属还可单独就民事赔偿部分另行起诉。

  “熊明和陈亚伦在重庆犯下惊天血案后,我们也在分析他们的犯罪原因。”南充市健美协会负责人深有感触地告诉记者,这两人都曾在南充从事很长时间的健美运动,他们的文化程度都比较低,平时两人很少花时间静下心来学习,偏离了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属于四肢发达,头脑简单那类人。

  记者 吴奉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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