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广州健身锦标赛竞赛规程
一、竞赛日期和地点
2011年5月29日在广州市广州大道中1268号 广州体育学院礼堂举行。
二、主办单位
广州市体育总会、广州市社会体育指导中心
三、承办单位
广州市举重健美协会 http://www.gzwba.cn/
四、协办单位
鹭珂鸶国际集团 http://www.looksee.com.cn/
五、支持单位
广州市体育科学研究所 广东电视台体育频道 21CN体育频道
六、参赛单位
各企业、事业单位, 各大专院校, 各健身俱乐部、健身中心、健身会及有关单位。
七、参赛办法
(一) 可以单位组队和个人报名,各队参加比赛运动员人数不限, 限报领队、教练各1人(运动员人数少于3人的队,限报领队1人)。
(二) 各队参加各组别比赛运动员人数不限。
(三) 运动员不能兼任领队和教练。
(四)参加各组别比赛的运动员,量身高时需交验运动员证、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否则,不得参加比赛。
八、竞赛项目与分组
(一)竞赛项目
1、健美形体。2、特长表演。3、晚装展示。
(二)竞赛分组
1、 男子按身高分为A、B两组。
A组:1.78米(含)以下;B组:1.78米以上。
2、 女子按身高分为A、B两组。
A组:1.64米(含)以下;B组:1.64米以上。
(三)比赛之间可以兼项,但必须符合各项(组)对运动员的要求。每名运动员只允许兼一项(兼项运动员要服从大会竞赛日程安排)。
九、竞赛办法
(一) 比赛执行中国健美协会最新审定的《健美健身竞赛规则》。
(二) 进行不公开的预选赛和预赛。预选赛只进行形体轮比赛。预赛进行形体、运动特长2轮比赛。决赛进行形体、运动特长、晚装展示3项内容的比赛。
(三) 形体进行单人比赛;特长表演进行单人、双人或多人组合(本队或跨队组合)比赛。
(四)竞赛服装及道具
1.健身小姐和健身先生比赛形体展示:健身小姐应着后交叉式的比基尼赛服,赛服必须覆盖住臀部的二分之一,赛服颜色不限,可适度使用衬垫和装饰物。穿非坡跟式高跟皮、凉鞋(鞋前掌厚度不超过2厘米,后跟高度不少于10厘米,不超过12厘米,鞋跟直径不超过3厘米)。健身先生应着不透明、无花纹、无光泽平腿式紧身纯黑色短裤(短裤侧面长度不少于15厘米,且覆盖臀部),赤足,否则不允许参赛。
2.运动特长展示服装与道具的要求
(1)参赛选手必须着运动服装,且与表演风格一致。
(2)可使用的道具:仅限于为表演主题服务的、安全性高的轻、小型可随身携带或拿在手中的物品。
(3)不可使用与表演主题无关、存在安全隐患和有可能将物品材料遗落于赛台的装备,赛台在使用前后必须保持干净。
(4)运动特长展示的内容具有健康、积极、向上充满活力,拒绝带有宗教、迷信倾向的内容。
3.晚装展示:男子着西服或休闲西服;女子着晚礼服或旗袍。比赛时按照规定路线行走,且赛前进行排练。
4、获得健身先生、健身小姐各组前6名的运动员必须着晚(正)装参加颁奖仪式。
5、丈量身高和检录时均对运动员参赛服装、鞋、道具进行检查。不合规定不允许参赛。
(七)表演时间
运动特长表演为90秒。
(八)设立特别奖:健身设“最佳风度”、“最佳形象”奖。
(九)设立“LOOKSEE最佳身材奖”。
十、录取名次办法
(—) 男子A、B组各录取前6名 。
(二) 女子A、B组各录取前6名。
十一、奖励办法
获男、女子各组别比赛前6名的运动员发给获奖证书, 第一名至第三名发给奖杯。健身各单项比赛评选“最佳风度”、“最佳形象”、“LOOKSEE最佳身材奖”奖,获得特别奖的运动员颁发奖杯、证书。“LOOKSEE最佳身材奖”优胜者将获成为LOOKSEE(鹭珂鸶)模特的机会。
十二、报名和报到
(一)参加单位填写(须打印)报名表, 于2011年5月15日前报送:广州市天河区长兴路天鹅花园149号广州市举重健美协会。邮编:510650, 电话/传真: 020-87647713, 联系人: 郑小姐(手机:13302292591)。不接受电话报名,逾期以不参加论。
或者发电子邮件:hzgfitsaloon@163.com 进行网上报名。
比赛咨询:李老师(手机:13602731131)。
(二)报名后不得无故撤消报名。如因特殊情况不参赛或更换运动员名单者,必须于赛前7天函告主办和承办单位。
(三)各队领队、教练于5月28日上午10时参加技术会议, 地点:广州市 天河北路181号祥龙花园4楼力美健天河会所(电话: 85250000)。
(四)参赛人员于5月28日下午13时30分到达广州市天河北路181号祥龙花园4楼力美健天河会所(电话: 85250000)进行抽签、丈量身高、交CD光盘音乐(注明签号、组别、姓名,之后不再受理,运动员可以使用大会音乐)。
5月29日下午13时30分到达广州体育学院礼堂赛场,进行各组别不公开的预选赛和预赛。如遇人数不足时, 直接进入决赛。
(五)报到时,不再接受报名。
(六)不详之处可登陆广州市举重健美协会官方网站查询。
十三、费用
(一) 参加人员的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二) 冠企业名称的队,需在报名的同时向承办单位交纳200元人民币(仅限秩序册鸣谢、成绩册以及在竞赛中对企业名称的宣传,其他涉及对企业名称的宣传,如现场横幅、旗,舞台上运动着装等都必须受承办单位的相关规定的限制)宣传费。在报到时交纳宣传费的单位,承办单位只能保证企业名称在竞赛中对企业名称的宣传以及在成绩册中出现。
(三) 报到时,各参赛单位或个人须向大会交纳每名运动员交纳50元报名费。
十四、其它
(一) 比赛主办单位有权使用运动员的竞赛图片进行旨在促进健美运动发展的各项宣传活动。
(二) 严禁使用违禁药物,违者按照国家体育总局《关于严格禁止在体育运动中使用兴奋剂行为的规定》的规定处罚。
(三) 比赛场馆内严禁到处乱涂抹油、色, 破坏公共财物,违者照价赔偿和取消比赛资格。不准带杠铃等金属器材进入比赛场馆。
(四) 丈量身高一律穿比赛服,违者不能参加丈量身高。
(五) 参赛运动员必须身体健康,各参赛队务必自行办理伤病意外事故保险,在比赛期间发生的伤病及治疗费用自理。
十五、裁判员由广州市举重健美协会指派。
十六、未尽事项, 另行通知。
十七、本规程解释权归广州市举重健美协会
广州市举重健美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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